一般条款和条件

 

I. 报价和销售合同

如果没有明确有不同的价格我们的价格将是非强制性的。所有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。我们不接受条款以外的任何分歧。所有订单确认时间不可以大于3天,报价有效期为1个月,错误报价以及生产成本上涨除外。

 

II. 价格,付款方式,有价证券

  1. 在交货期之前我们有权改变价格
  2. 如果没有按照付款条件付款,我们有权要求提前付款。若商定分期付款,全款付款时间拖后一个星期,或者买方破产,预付款会从上一张未付清的发票中扣除.
  3. 买方同意将他的个人资料给KSV1870 Information Gmbh, 1120 Wien, Wagenseilgasse 7, DVR 3003908(信用局)或用于TENNE公司相关问题。不会将数据转发到外部公司。
  4. 所有货物必须支付,若有不同意见,现金亦可

 

III. 运输

货物交付后的风险和损伤买方没有任何权利要求赔偿。当货物离开我们的仓库后风险转移到买方。所有货物都必须在检查时检查数量和损坏情况,我们不同意检验之后的任何申诉。

 

IV. 交货条款

  1. 所有给出的交期和预计装货数量都是非强制性的
  2. TENNE有权因为不可抗因素的事件(例如战争,不可抗力等)而撤销合同。
  3. 任何延迟交货不进行赔偿
  4. 我们只接受付完全款后的索赔。收到货物立即告知货物损坏的,我方只接受运输赔偿。不接受任何安装后的赔偿。

 

V. 重量,尺寸

技术上的尺寸,颜色,重量和实际产品都会有偏差

 

VI. 担保和责任

  1. 用于促销,展厅和展会的产品我们提供12个月的担保
  2. 瓷砖铺贴后不接受任何索赔。任何情况下的保修只限于产品的价值。问题产品需在铺贴前一周通知。保修索赔条件中的第V条或者习惯偏差因排除在外。
  3. 索赔接受后,我们要回收问题产品更换无问题产品
  4. 明显问题的索赔需要在收到货物之时,之后索赔无效。如果买方不接收货物,我们有权将运输风险和费用转移到买方
  5. 买方无权将有问题产品从合同中撤销,索赔不可以延迟付款
  6. 在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有权向买方收取费用
  7. 声明的条款同样适用于其他非合同的产品
  8. 我方提供货运代理收取每个托盘79欧元不含增值税或者货值的3%。货物交付到人行道上

 

VII. 保留所有权

  1. 所交付的货物属于Tenne Export-Import HandelsgmH 直到收到全款(保留所有权)
  2. 任何从VII – 1条款需要进一步加工的产品不排除在外
  3. 买方负责安全和适当的保存货物,不得以盗窃,火灾或者任何其他损害来领取保险金。我们有权在任何时候查看客户的凭证。

 

VIII. 法律责任的豁免

我们的责任只对上述条款有效。应排除以上任何未提及的索赔以及违法的行为

 

IX. 地方执行和管辖权,使用的法律

  1. 交货仓库只是交货地点,付款地点在Leoben
  2. 专属管辖权在Leoben
  3. 所有的法律事项,TENNE和买方都适用奥地利共和国法律

 

X. 退货

非库存,促销,展厅和展会产品不接受退货库存产品应在发票日期一个月内退货,扣除6美金不含增值税或15%的货值的退货费,退货只开具账单不退现金

 

XI. 杂项

如果提供其他的条款或者条件是无效的,这不影响法律效力。这种无效的条款应该被改为一种更接近商业目的和意图。